A.各学院在确定录取名单的同时,应明确录取人员的“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B.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6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C.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截止接收档案时间为6月1日。逾期未寄达者,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由候补人员递补或学校收回调配。
D.指导教师的确定
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同时,须同时确定指导教师,并在《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意见表》上注明。
2015年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录取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