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培养单位对本单位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级培养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认定和上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三年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8日
附件:1、汇总表下载文件
2、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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