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评卷等要求,认真组织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选聘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测试试题,试题的命制需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同时要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考、免试材料。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夺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承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各招生学校要开展“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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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办
2015年3月3日
2015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