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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工作

2015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1:31: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04

满意答案

  九、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高职院校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招生学校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 2017-05-2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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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五)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3月23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3.4月8日至9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工作
八、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通过录取系统将达到低控制线的合格考生投档到相应的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网(阅读详细内容)
2012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十、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按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信息由我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我院负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工作
六、考试工作(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八、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5月30日前各招生学校按照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工作
八、录取工作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16年已被报考学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必须在今年的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工作
    十、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5日前完成,5月30日前各招生学校按照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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