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课程”:参加由省及国家组织的统考(实践类课程由海南医学院组织教学和考核)。
(2)“衔接课程”:由省办和海南医学院组织教学和考核。护理学(专科)专业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护士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可互认为护理伦理学、内科护理学(一)、外科护理学(一)、妇产科护理学(一)、健康教育学、护理学基础等6门课程的成绩,不再参加考试。
2015年海南医学院中接专“中接专”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有何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