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②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③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⑤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⑥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二级(技师)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②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在校学生报名条件:
大学三年级学生可报考高级,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可报考中级。
2015年海南医学院国家职业报名条件(不含师类职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