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4.技能竞赛获奖加分:
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1)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50分。
(2)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60分。
凡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
凡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
凡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
(一)学院成立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65821185 65821225。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按照教育部们的要求进行入学后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2015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单独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