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并合格。否则,不得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体育类录取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1—5个高校,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3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1—3个专业。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按计划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文、理科的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投档,已投档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体育专业志愿时,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院校,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院校志愿。
体育类院校的其他非体育专业按普通文、理科类录取,执行普通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及录取办法同普通类考生。
2015年河南省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体育类高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有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