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对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工作。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照顾类别、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和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经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复核并主审后的照顾对象考生信息,须在招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详实、准确、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对省辖市、县(市、区)招办上报的照顾对象考生名单再进行复查,并将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详细信息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时,要向社会公布县(区)、市及省三级招办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照顾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我省照顾对象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2015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高考照顾对象及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考生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