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申请资格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学校,经班主任、校长审核后,由班主任、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连同考生证件原件、复印件,交县(市、区)招办审核。招生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教育行政和招生部门审核后,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证,由招生部门报上一级招生部门。
考生资料经县级招办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存档,原件退回考生。
省辖市招办负责对所辖的县(市、区)招办上报的照顾对象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后的考生名单分类汇总造册,由招办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我办。
各级要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考生班主任负有直接审核责任,校长负有直管责任,县级招办负有主审责任,省、省辖市招办负有复审责任。各地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细致的审核办法。
2015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高考照顾对象及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考生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