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紧制定并上报以下材料:
1.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关于在同分情况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
2.各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制定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告,并认真填写好《2015年市县自主招生录取系统出档条件信息上报表》(附件1)和《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上报表》(附件2)。
以上材料必须于7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中招办邮箱(地址:hn65313119@***),以便我厅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录取系统编程。逾期未报造成问题的,后果自负。
(二)学校录取新生后,从网上下载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省中招办录取场办公室电话(兼传真):31690027。
附件:1.2015年市县自主招生录取系统出档条件信息上报表
2.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上报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7月6日
2015年海南省中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招生录取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