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我院今年单独招生计划为900人,招生专业19个。依据水平考成绩,按150%取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学院第一志愿专业的测试。第一志愿不足专业,从第二、第三专业递补。
系名专业计划数备注会计系会计30省级精品、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投资与理财30学院骨干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30学院骨干专业小计 90 经贸系电子商务20中央财政支持、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要求对自主创业有兴趣的学生国际贸易实务40省级精品专业。要求英语较好物流管理40校企合作专业小计 100 经管系市场营销20示范特色专业商务管理20学院特色专业连锁经营管理50省特色专业 茶叶评审与营销40学院特色专业小计 130 人文系商务英语30学院特色专业。要求英语较好旅游管理120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酒店管理60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文秘50学院骨干专业小计 260 电子信息系软件技术120省级精品专业、校企合作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40学院骨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70省级试点专业、校企合作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40校企合作专业艺术设计50学院特色专业小计 320 总计19900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其官方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2015年4月15日。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学校对报考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测试(机试):文化基础知识(40%)+专业有关基本知识(60%);题型:3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10道判断题。2.考核时间:2015年4月25日。
3.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考生免试。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按考试院的录取原则,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递补。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录取程序
1.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本科院校的自主考试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35号
2.邮政编码:410205
3.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咨询处设办公楼116、117)
4.联系电话:0731—88115666;88137931
5.传真号码:0731—88115777
6.学院网址:http://www.***
7.电子邮箱:zsjy8115666@***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2015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