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和文化课程考试。
综合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及动手能力。
文化课程考试:总分200分,考语文+数学,每科100分。
2、考试时间:4月19日(周日)
综合测试: 9:00——12:30;文化课程考试:14:30——16:30
3、考试地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含浦校区。
4、评卷: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程考试由我院组织老师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2015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安排(4月19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