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15年4月7日
湖南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
县(市、区): 报名点:
考生姓名 报 名 号 照 片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户口所在地 申报民族优惠类别 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服务处所 母亲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服务处所 是否变更过民族成份 □ 是 □ 否户口是否由散居区迁入聚居区 □是 □否户口是否由其他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 □是 □否责任承诺1、已熟知国家对高考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获取民族优惠资格的,一律取消高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一律取消学籍,退回原籍,并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2、我们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县级公安部门意见1、考生所填报的户籍信息是否属实 □ 是 □ 否2、考生是否变更过民族成份 □ 是(变更时间 年 月) □ 否变更民族成份有无民族工作部门审批手续 □ 有 □ 没有3、2005年1月1日以后,考生户口是否由散居区迁入聚居区 □ 是 □ 否 2005年1月1日以后,考生户口是否由其他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 □ 是 □ 否是否随父或母由散居区正常迁入聚居区或由其他散居区正常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并满三年(核算到高考当年9月1日止,以下同)□ 是(迁移时间 年 月) □ 否迁移轨迹:由 县(区) 乡(镇),经 县(区) 乡(镇),迁往 县(区) 乡(镇)。4、考生是否按规定正常补录上户 □ 是 □ 否父母户籍是否在聚居区满三年 □ 是 □ 否父母户籍是否在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满三年 □ 是 □ 否派出所经办人(签名) 县级公安部门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县级教育部门意见1、2005年1月1日以后,户口由散居区迁入聚居区或由其他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满三年的考生高中阶段三学年学籍情况: □ 迁入聚居区 □ 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 第一学年学籍在 第二学年学籍在 第三学年学籍在 高考报名点(学校)经办人(签名) 县级教育部门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意见1、考生民族成份是否属实 □ 是 □ 否2、更改民族成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是 □ 否 管理民族成份的经办人(签名) 3、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是 □ 否4、享受民族优惠类别 □ 聚居区少数民族 □ 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 □ 其他散居区少数民族□ 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 管理民族教育的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市州公安部门意见 考生民族成份变更及户口补录、迁移等情况的审核和认定情况: 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市州民族工作部门意见1、更改民族成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是 □ 否 管理民族成份的经办人(签名) 2、考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是 □ 否3、享受民族优惠类别: 管理民族教育的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一份进考生档案,一份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存档。 2、“申报民族优惠类别”栏,据实填写为“聚居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其他散居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 3、其他散居区少数民族:是指除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外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 4、申请人及有关部门据实在“□”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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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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