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严格管理。试点院校要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单招试点工作,做到“十严格”,即:要严格单招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要求组织考试;严格做到考试、录取部门职责分离;严格组织命题并确保安全、保密;严格考务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录取规程;严格执行法人代表签发单招录取通知书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另文印发),指导、规范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招工作。
2.要严明纪律。在单招工作中,必须认真落实“十严禁”,即:严禁招生简章或宣传材料造假、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等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的承诺录取等不正当手段恶性抢夺生源;严禁在本校校园外组织单招考试;严禁违反录取程序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资格造假以及我省以外的考生;严禁利用本校单招计划开展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招生或无单招计划招生;严禁把录取的考生安置在本校校园以外的其他地方学习和生活;严禁违规变更录取考生的学校、专业或违规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专升本”;严禁以各种方式违规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院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单招考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对学校单招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省教育厅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招生章程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单招工作的监查力度,成立若干督查组加强考试期间的督查,同时建立单招巡考制度,统一组织单招院校之间的巡考巡查;开展对单招院校领导的专题培训。要严肃违规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对单招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题严重的,责令整改,取消单招资格、减扣招生计划,决不姑息。省教育厅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监督电话;0371—69691252,邮箱:hndzks@***),接受对各级教育部门、招生机构、单招院校和参加单招工作人员的监督。
招生政策联系人:邵培杰,联系电话:0371-69691792
招生计划联系人:杨 冰,联系电话:0371-69691067
招生专业联系人:季双丽 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省招办联系人:李 勇 联系电话:0371—68101620
附件:河南省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申报表
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以及责任追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