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免试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7日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8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被直接录取的,仍可参加3月14日知识考试,参加后续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免予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照优秀确定分值。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
符合技能免测及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并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3月13日领取准考证时交由我校审核。学校将公示享受技能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若为优秀运动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直接录取;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4)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符合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考生于3月7-8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2015年优秀运动员对口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
2015年淮南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