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
A、乐理
B、和声
C、作曲
②面试
A、视唱练耳
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即兴作曲等。
(2)成绩计算方式:
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音乐表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