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术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 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予以拟录。
2.术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与我校签订《华南师范大学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书》,可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①考生术科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不分项目)确定排序。前8名考生只要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 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的65%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予以拟录。
②如前8名考生中有高考成绩未达要求或志愿未填报我校的剩余名额将依次拟录8名以后的考生。
③根据教育部规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 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65%的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如2015年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人数多,生源质量好,我校将依次录取第8名以后考生。
3.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单考单招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