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具有本省初中学籍的毕业生。
(二)录取
1.填报志愿:2015年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海南省中招办将中高职“3+2”分段(连读)培养试点项目招生计划及有关项目介绍编印在省中招指南中,并在初中学校和相关网站及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2.考试及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我院“3+2”分段培养(连读)试点项目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中招考试,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工作,择优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中职学校与我院“3+2”分段培养(连读)试点项目招生由我院和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学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联办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盖章,由中职学校及时发放给学生。
4.报到:项目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中职学校报到,完成注册及相关工作。
2015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与中职学校“3+2”(中专直升大专)试点项目招生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