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被录取为我校足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足球项目集训队队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本简章发布后,如遇有关招生政策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7.本简章由湖南农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