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按专业科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满的专业将从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3、学校将于4月20日前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5年9月份入学。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于录取公示结束后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5、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免试录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带齐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0日前来我院招生处登记审核,学院批准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2015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