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可申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对专业志愿进行签字确认。
2、资格审查:
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3、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及内容:采取“文化基础+综合测试”的模式。
①文化基础:分值为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文、理、职高对口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②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
③考试时间:4月19日
上午:文化基础考试9:30-11:30
下午:综合测试 13: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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