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分普通高考生和中职对口生由我院分别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按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2015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单招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9月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