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相关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201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答考你校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