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安排在3月20,2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学院复试细则;粮油食品学院复试时间另行安排。
调剂生复试应在4月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
调剂生复试应在4月1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
1.复试报到地点:报考机电学院的考生到中原路校区机电学院会议室报到,其他学院考生到莲花街校区各学院报到。
2.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3.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2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必须是6个月之内拍照)。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5.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复试通知书。
6.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
2.面试按报考或调剂专业进行,一般采取抽题方式回答问题。实验操作根据学科特点要求进行安排。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4.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复试成绩,按百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应于4月20-21日自行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莲花街校区复试考生可到莲花街校区校医院体检,机电学院复试考生可到嵩山路校区校医院体检。
体检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空腹,体检开始时间为早7点。
考生应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以免与学院复试时间冲突。
复试考生应于4月20-21日自行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莲花街校区复试考生可到莲花街校区校医院体检,机电学院复试考生可到嵩山路校区校医院体检。
体检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空腹,体检开始时间为早7点。
考生应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以免与学院复试时间冲突。
八、其他事项
1.一志愿考生院际调剂按一志愿考生对待。
2.本复试办法代复试通知,我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
3.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合格的考生应按在4月3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或政审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寄送研招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编:450001
邮递方式如果使用EMS以外的其他快递,须投递上门。
邮递方式如果使用EMS以外的其他快递,须投递上门。
5.除定向就业的考生外,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9月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交录取学院学工办,未按时转交档案的不得享受各项学生奖助,未享受的奖助不予补发。
2015年录取研究生新生的档案在9月1日至毕业时间内,不再接收个人档案,已转档案不得调出。
2015年录取研究生新生的档案在9月1日至毕业时间内,不再接收个人档案,已转档案不得调出。
6.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相关电话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
招生咨询电话:67756268
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及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001粮油食品学院赵老师生物工程学院惠老师化学化工学院谢老师土木建筑学院张老师机电工程学院刘老师电气工程学院王老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朱老师管理学院李老师经济贸易学院李老师思想政治学院李老师理学院富老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老师外语学院闫老师设计艺术学院马老师新闻与传播学院杨老师67756256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67756977。
招生咨询电话:67756268
学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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