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就业处收集整理考生信息、文化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后,进行预录。
(2)预录采用“志愿相同,成绩优先;成绩相同,志愿优先”原则。投档比例按1:1进行,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男女生比例,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入300名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如第一志愿考生已满,将不再考虑第二和服从志愿;如出现某个专业第一志愿满足条件的人数不够,再从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中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录取。如预录300名考生中出现不服从专业调剂自动退出需要补录,则从成绩为500分以上、面试评价为A的考生中,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入;如出现面试评价为A的考生数量不足,再依次从面试评价为B、C的考生中依次补入。
(3)预录完成后,招生就业处把预录名单和所有考生资料信息交学院纪委审核。
(4)学院纪委审核确认后,招生就业处提交学院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录取名单。
(5)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6)考生录取后需要到招生就业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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