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应是持招生来源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招生当年高考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招生当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
2.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当年我省本科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4〕3号)执行。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高考录取时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2015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