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2)外国语【(英语)全国联考】
(3)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3.招生人数:50人
4.参考书目
代码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035100法律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5.咨询电话:法律硕士教育中心0371-22864222
2015年河南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