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4月11日-12日,具体考试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yz.***。复试时间定于4月13日,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之前,请先在网上缴纳复试费(具体缴费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安排在2015年4月13日下午2:30进行。
(2)考生请于4月13日上午8:30-11:00携带以下材料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南楼216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材料1-5和材料6-7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要求双面打印):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④自我评价书;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⑦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综合面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面试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中须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面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