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2015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高校为211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者理工类专业的硕士毕业生(须是2012年5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或者已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理工类专业的硕士学位者(须是2012年5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学位);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7、申请攻博专业应与硕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9、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10、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国防生、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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