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2、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录满为止。
3、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015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