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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单独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2015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01:41:00 解决时间:2018-10-1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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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院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自我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义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考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报名,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75177 监督举报信箱:szxyjw@***、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11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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