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省招考办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全省低录取控制线。
2.录取程序及原则。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的录取按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五年制高师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班录取。录取办法为:文化课划定低控制线,根据各校的生源情况确定各校的术科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批次为五年制师范(普师、特师、学前教育、现代教育、外语、心理健康)、五年制高职。其录取原则为,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每10分为一个投档批次,按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向学校提供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第三批次中职(中师)学校录取。
(1)七少民族(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族、俄罗斯)须有市(行署)级民委证明;(2)烈士子女(县级民政部门证明);(3)归侨青年,华侨、归侨、侨眷子女(市、行署级侨办证明);(4)三好学生、优干[市(行署)级教育局证明];(5)体优[市(行署)级体育局证明]。
以上各种照顾政策在录取中只照顾一项,不叠加照顾。照顾对象名单应在7月10日前由市(行署)招考办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招考办。
八、中职免试生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确保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完成的要求,我省除医药卫生类学校、师范类学校外,其他学校可继续招收中职免试生。招收中职免试生的学校可按招生计划招收中职学制为3年的初中毕业生和中职学制为1.5年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为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招生,各校招收的中职免试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对于招收年龄超过30周岁中职免试生学校,我办将按规定单独给予办理只发毕业证不发报到证的录取手续。各校在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时,须具有学生初中(普高)毕业证书,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填写中职免试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5)。省招考办统一发放招收免试生报名程序,由各校负责将考生自然状况输入到计算机中,并将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招考办,经我办审核后,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单。具体办理录取手续时间及要求我办另行发文通知。
九、处罚
对于在招生考试工作中,有违反规定,徇私作弊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十、其他
3.录取审批办法:由省招考办采用计算机统一调档,各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办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指定的网站,下载考生信息数据,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我办,由我办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单。
4.凡属单独招生的体育、艺术(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均由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5.对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在分数线下照顾10分录取:
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