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材料袋需装入下列材料:(1)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体格检查表;(3)参加师范术科考试成绩单;(4)考生初中学籍材料;(5)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2.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考生纸质档案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专人管理,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持录取学校通知书及准考证到当地招考办领取,报到时交给招生学校。
3.体格检查工作在考试前进行。报名结束后,我办下发考生体格检查表软件程序,由各地组织考生体检后将考生体检信息录入计算机中,在上报志愿信息数据时一并上报体检信息数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凡报考中职学校考生,在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其它体检标准及工作仍按原国家教委1991年下发的《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工作手册》中各项规定及1994年下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标准》修改意见执行。
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