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采用信息化管理,组建考生电子档案。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与普通高校实行同一信息标准管理。
(1)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也可委托有条件的中学承担具体采集工作,考生报名的字符数字等信息采集用手工键盘录入,照片采用数码相机采集。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采用国家统一的信息标准,考生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市(行署、局、县区)代码(与高考代码相同);第五位为外语语种代码:英语1,俄语2,日语3;后四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按外语语种分别从0001开始)。
若本地市中学代码新增或有变更,请及时与省招考办信息处联系。
(2)报名时,考生先填写“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此表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提供给考生,并拍下照片图像,考生报名的文字和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中学负责打印出带有考生照片的信息采集表内容的正式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做出全面考核后,填写考核结论,签字、盖章,由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将结论输入计算机,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
(3)思想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报名结束后,各市(行署)招考办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整理核对无误后,于5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省招考办信息处。
(5)省招考办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后,随机生生准考证号,并将用于打印附带照片的准考证、考场存根的软件于5月25日前发给各地,由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打印准考证,加盖公章后发给考生。
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