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手续及时间
报考初中起点的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持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集体到当地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书到当地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4月23日—5月15日。
2.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
我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采用信息化管理,组建考生电子档案。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与普通高校实行同一信息标准管理。
(1)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也可委托有条件的中学承担具体采集工作,考生报名的字符数字等信息采集用手工键盘录入,照片采用数码相机采集。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采用国家统一的信息标准,考生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市(行署、局、县区)代码(与高考代码相同);第五位为外语语种代码:英语1,俄语2,日语3;后四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按外语语种分别从0001开始)。
若本地市中学代码新增或有变更,请及时与省招考办信息处联系。
(2)报名时,考生先填写“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此表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提供给考生,并拍下照片图像,考生报名的文字和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中学负责打印出带有考生照片的信息采集表内容的正式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确认后签字。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做出全面考核后,填写考核结论,签字、盖章,由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将结论输入计算机,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
(3)思想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报名结束后,各市(行署)招考办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整理核对无误后,于5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省招考办信息处。
(5)省招考办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后,随机生生准考证号,并将用于打印附带照片的准考证、考场存根的软件于5月25日前发给各地,由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打印准考证,加盖公章后发给考生。
3.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高师类学校须参加由省招考办组织的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考试成绩达到全省规定的分数方可录取。今年部分高职学院和师范专科学校继续招收五年制高职高师。
医药卫生类学校、师范类学校须招收参加全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生源不足,在不影响其他学校招生秩序的情况下,征求考生志愿后,择优录取今年参加全省初中升学考试的考生。
4.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考试采用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各市(行署)教育局统一命制的初中升学考试试题。即与各市(行署)初中升学考试同一考试时间、同一考试试题、同一考试科目、同一计分办法。考试工作由各市(行署)招考办组织实施。
报考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的考生单编考号、单设考点,考点设在市(行署)、县(市、区)局所在地。
5.师范学校的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各专业班之间不得兼报。但高师( 普师、特师、学前教育、外语、现代教育、心理健康专业)和高职可以兼报,填在同一志愿栏内。
6.报考高师(中师)学校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黑龙江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细则》要求,对报考师范学校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录取时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外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其所报专业的术科考试。
音乐、美术、体育术科考试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美术专业术科试题及外语口试试题由各市(行署)招考办自行组织命制,各市(行署)招考办要严格按省招考办中招字〔1998〕1号文件附件《黑龙江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细则和术科考试评分标准》及《修改意见》的规定办理。术科考试应在6月5日前结束。
7.报考体育、艺术学校的考生,其生源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术科由学校自行测试。
2015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