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须具有当地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享受贫困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县(市、区)招考办自行设计专项计划考生审查表(一式两份),会同当地教育局、公安局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办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3.我省2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考生选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须具有当地农村户籍。享受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县(市、区)招考办应结合考生户籍和身份证会同当地公安局审查考生是否是农村户籍。
4.参加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生的报名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
5.考生民族成分的确认。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分与考生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确认享受民族照顾政策,登记备案,在申报照顾录取对象时不再重新申报审核。
2015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