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咨询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具体规定另行说明。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具体规定另行说明。
(四)研究生三助
学校设有助管、助研、助教三助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学校设有助管、助研、助教三助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5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