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7日,上午9︰00-12︰00复试面试环节
下午14︰00-16︰00专业综合笔试
地点:安全工程学院会议室
2、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专业综合笔试。面试和专业综合笔试各100分。
面试主要对考生当前研究方向或从事工作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研究的相关性、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发展动态的了解、科研能力与潜力、外语口语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专业综合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旨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综合笔试试题在复试前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命题产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题目由命题小组在复试前封闭命制,命题要求与初试科目要求相同。
3、方式和要求
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满分200分,12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50%)+【专业综合成绩】(占50%)
4、复试组织要求
(1)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前需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要保证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政策处理。
(4)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学院。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派出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88036045
邮箱:88036418@***
纪检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2015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