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在17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黑龙江省常住户口考生,均可报考。生源范围:黑龙江省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复转军人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等。
第十二条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13日,交报名考试费150元。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商务英语(航空服务方向)专业有以下特殊要求:①身高要求:男生172―184cm;女生:162―174cm;②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③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④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⑤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⑥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及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腿。
第十四条考试办法: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第十五条考试内容: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以初、高中基础知识为主,每科150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450分;②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以解释表达能力、事务执行能力、数字能力、办公技能、科学研究能力为主,满分150分。
第十六条考试时间:2015年3月29日
第十七条考试地点:黑龙江工业学院西校区
第十八条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填报专业志愿,根据单独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情况,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优秀者。
第十九条加分政策: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网址:zs.***。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二条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电话:0467-2395188,短信(仅供编辑短信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考办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5年黑龙江工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