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5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寄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计十项:
考生须在3月2日至3月5日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寄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共计十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参加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10)报考费300元。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10)报考费300元。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