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除符合黑龙江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应届硕士研究生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职在岗教师与专职研究人员,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能够全日制在校学习。
2.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在申请前3年内(申请日前3年的1月1日―申请日),申请人以独立作者(人文社科类)或第一作者(理工类)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高水平论文的认定根据《黑龙江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或者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人文社科类须有2篇以上CSSCI检索;理工类须有2篇以上SCI或EI检索。
3.经所申请导师及校外2名同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书面推荐。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受到学历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位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6)参加学校专门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015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