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文、理科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考生)、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2.我院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人数。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4.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含对口生考试),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2015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