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15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
2.凡符合上述技能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4日至5日(每日8:30至17:00)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加分申请,交予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室),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方可享受加分。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015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院单独招生技能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