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研究生招生专业须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招生专业目录仍采用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两级模式(格式见附件1)。每个招生领域必须与招生导师对应,不得以导师组模糊代替,校内外导师均需列出。
(二)硕士招生专业须按学科领域设置自命题考试科目。要进一步优化硕士自命题科目与内容的整体设计,参照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和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科学制订考试大纲(即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包含:初始自命题科目、复试中的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参见附件2样例),使考核范围能够涵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招生单位不得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三)复试科目以领域为单位制定,其考察内容须与初试科目各有侧重。自2016年起,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均需参加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编制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