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4年12月
校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编:438000
电话:(0713)8616617 8835368 传真:(0713)8616617
网址:http://www.***.cn 邮箱:zhaoban@***.cn
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有关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