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普高类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中职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六)4月1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4月30日之后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页面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015年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