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
(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专业考生基础课程考试成绩须达90分(满分150分),美术教育、书法教育、舞蹈教育专业考生基础课程考试成绩须达75分以上;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书法教育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满分100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合格考生不足,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2015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总成绩=考核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政策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