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政策,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长期、无偿的经济援助和学业奖励,具体政策如下: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免除学费;一、二年级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2015年安徽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教中心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