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4月28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
(三)划定录取分数线: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公共课和专业课资格线均不得低于50分,学前教育面试等级为合格),严格按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果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照顾政策: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和学前教育等4个专科专业报考我校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面试可以免试(面试等级为合格)。符合面试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升本面试免试申请表,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面试免试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面试免试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毕业学校公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面试免试申请表于3月11-13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面试等级定为合格。
(五)投档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六)录取审批:由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按照录取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安徽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录取名册加盖录取审核公章。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负责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6月20日前教务处负责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一周内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我校9月中旬将报到情况上报教育厅学生处。
(八)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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